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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部迁入高明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来源:365限制投注 发布时间:2017-07-13 09:37

广东万和与德国博世联手,在高明设立广东万博电器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高明设立生产总部基地;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也计划将广州总部搬迁到高明……

当前,高明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这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目光,不少企业已抢下先手棋,争相在高明设立总部。近日,《高明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也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里面提出将通过财政鼓励、土地支持、就学优惠等扶持政策,促进国内外总部企业在高明实现集聚。

多政策倾斜,支持总部企业

据了解,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多条支持措施。如在财政鼓励政策方面,对在高明设立企业但总部不在高明,因发展需要将区外经认定的总部迁入高明的,拟在区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中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总部企业自认定当年起,根据总部企业对本地区财力贡献情况,连续5年给予相应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连续5年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相应奖励。

此外,高明区还将在土地支持政策、政府服务支持以及子女就学优惠等方面,给予总部企业更多倾斜和支持。

广东万和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线上,工作人员在调试机器人运作。/佛山日报记者黎汉沿摄

在认定条件上,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明确指标。如综合型总部企业,需满足注册资金或净资产1亿元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上年度在高明纳税(指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地方留成部分2000万元及以上;成长型总部企业需满足注册资本或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亿元以上,上年度在高明纳税地方留成部分300万元及以上且比前一年度增长超过20%以上。

企业争相进驻,总部经济初显

事实上,吸引企业总部落户,高明早有行动。早在2010年,高明就出台了《高明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对新设立或迁入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按照类别分阶段给予奖励,并在用地、融资、研发、人才等方面予以倾斜。去年底,高明还印发实施了《高明区扶持大型骨干企业工作方案(2016~2018年)》,对在高明新设总部、将区内现有机构设为总部以及将总部由区外迁入高明的大型骨干企业给予的落户奖励、社会贡献奖励、提升能级(国内500强、广东500强)奖励以及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商业用房补助等财政奖励或补助标准适当提高。

这一系列措施也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正在动工的有7座厂房和宿舍楼,厂房预计10月份即可竣工。”昨日,站在规划图前,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勇介绍,今年公司已谈下二期、三期建设用地,后期还将完善设计规划。在佛照明的发展蓝图里,这里将定位为生产总部基地。今年5月,广东万和联手德国博世,共同出资3亿元在高明设立合资公司——广东万博电器有限公司。根据协议,博世将把旗下多个中国工厂的多条产品生产线包括家用电热水器、热泵热水器和太阳能集热器迁往万和位于佛山、合肥的生产中心。此外,作为高明新材料产业龙头之一的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也计划将广州总部搬迁到高明。

伴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珠西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和珠三角新干线机场等重大发展机遇,未来或将有越来越多总部企业布局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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