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经济贸易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我局政府网站(www.jsnzqc.com)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佛山市经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32字楼,邮编:528000,电话:83993576,电子邮箱:fset@fset.gov.cn。
一、概况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本机关信息化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管理架构,明确了领导分工的管理方式,以办公室为龙头,组织和督促各科室定时更新有关信息;以监察室为监督把手,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和建议,并对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二)继续完善规范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局结合“张波事件”的教训,吸取我局原有信息公开制度的不足,对原有的《佛山市经济贸易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行了调整和充实,进一步明确各部分工作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出现问题后能进行相关问责机制。
(三)持续推进电子政务。持续推广政务信息服务平台,以目前网络发言人平台、公共邮箱等为抓手,提高我局办公室自动化水平,强化电子政务在政府信息公开和意见收集方面的运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1年我局网站新增公开政府信息277条,其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6条,占13%;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5条,占5%;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53条,占19%;属于经信资讯类信息115条,占42%;属于资金类信息8条,占3% 。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互联网,在我局网站上持续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新闻媒体,各项重大工作、会议均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并作专题跟踪报道,定时向媒体介绍我局新工作和成果,及时与媒体互动交流;工作简报,通过编写各种简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如经济运行简报、电力运行简报、经贸信息等;信息服务系统,利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我局与各区、协会的信息互动。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收到市民张波先生依申请公开我局政府信息的电子邮件,随后经审批依电邮的方式回复张波先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我局接到行政复议一宗。源于我局未及时回复张波先生关于信息公开请求的邮件,而被张波先生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事后我局及时回复张波先生的信息公开请求,并规范整改我局信息公开制度,形成相关整改意见上报给市政府。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意见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范围、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尤其因未及时回复市民的依申请公开信件而被提起行政复议,让我局深知目前信息公开工作的不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整顿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吸取“张波事件”的教训,认真整顿和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内部考核制度,以约束各科室和人员的工作。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进行梳理和界定,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
(三)丰富公开形式。结合我局网站改版的工作,积极探讨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扩展新的公开渠道,保障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的畅通。
(四)加强学习宣贯工作。以领导责任制为抓手,加强、宣传和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条例和法规。要加大力度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