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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加快推动大型骨干企业跨越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府办 发布时间:2016-07-10 10:35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

加快推动大型骨干企业跨越发展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现将《佛山市进一步加快推动大型骨干企业跨越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8312 7213)。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6624

 

 

 

佛山市进一步加快推动大型骨干企业

跨越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粤发〔20136号)精神,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做强做大,推动一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跨越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2013年我市出台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316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佛府函〔201317号),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贯彻落实胡春华书记201647日在佛山调研考察时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做优做强做大,着力把佛山建设成为中国制造业一线城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和广东民营经济大市,在佛府函〔201316号文和佛府函〔201317号文的基础上,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市形成强大的佛山民营企业发展梯队,引领佛山产业转型升级。将佛府函〔201316号文的相关目标调整如下:

2016年,力争培育形成109家冲刺100亿元(即10亿元—100亿元。10亿元含本数,100亿元不含本数,下同)的后备骨干企业,其中禅城区15家、南海区38家、顺德区32家、高明区7家、三水区17家;15家超100亿元的企业,其中禅城区2家、南海区6家、顺德区7家;2家超1000亿元的企业(顺德区)。

2017年,力争培育形成121家冲刺100亿元的后备骨干企业梯队,其中禅城区16家、南海区42家、顺德区36家、高明区7家、三水区20家;18家超100亿元的企业,其中禅城区3家、南海区7家、顺德区8家;2家超1000亿元的企业(顺德区)。

2020年,力争超100亿元、超1000亿元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再上新台阶。全市形成200家冲刺100亿元的后备骨干企业,其中禅城区28家、南海区70家、顺德区60家、高明区14家、三水区28家;30家超100亿元的企业,其中禅城区5家、南海区10家、顺德区13家、高明区1家、三水区1家;5家超1000亿元的企业,其中南海区2家、顺德区3家;1家达数千亿元的企业(顺德区)。

二、主要路径

在佛府函〔201316号文的基础上,增加一条主要路径:

互联网+战略。通过加强智能制造顶层设计,促进互联网与我市制造业进一步深度融合,培育一批通过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跨越百亿、千亿的骨干企业。一是引导传统骨干企业建立起互联网的业务模式、更好的互联网应用体验产品、更强的互联网销售通道,经过传播层面的互联网化、渠道层面的互联网化、供应链层面的互联网化和互联网思维重组企业架构。二是鼓励重点培育企业运用跨界思维,积极探索新模式、发展新业态,实现百亿千亿目标。包括“从制造到智造”的新技术模式进行跨界发展,“从制造到制造+服务”的制造业服务业相融合的新业态,“从服务到服务+制造”的服务业工业化发展模式,“从服务到服务”的跨界融合服务新形态。三是组织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等主要行动,迅速启动100家以上“中国制造2025”示范创建企业、力争在全市不同行业培育一批代表我市制造业发展方向和水平的先进企业典型,进一步实现我市制造业的转型发展、做强做大,并推荐一批省级、国家级“中国制造2025”示范企业。

三、扶持政策

在佛府函〔201317号文的基础上,增加以下两条扶持政策:

(一)设立推动民营企业发展股权投资子基金。以佛山市创新创业产业引导基金为母基金,设立推动民营企业发展股权投资子基金,鼓励引导基金投向我市拟通过实施兼并重组实现做优做强做大的骨干企业。以股权、债权等方式向重整重组企业注入资金,其中基金出资比例为并购重组发生额的10%左右。基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另行制定。

(二)实施一企一策。实施“一企、一策、一方案、一机制”,引导企业提出冲刺目标及时间表,制定公司发展规划,提出跨越各个目标所需要的扶持政策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制定专门针对某个骨干企业的个性化政策,着力在资金支持、要素保障、环境营造、政府服务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突破骨干企业做优做强做大的障碍。

四、工作措施

在佛府函〔201316号文和佛府函〔201317号文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六项工作措施:

(一)明确分工任务。佛山市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将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超50亿、超100亿、超1000亿企业培育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区,明确各区的责任目标。各区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冲刺100亿、1000亿企业的培育推进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顺畅高效的市、区合作协调落实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区、各责任部门要把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方式,狠抓政策落实,因地制宜制定配套措施,营造推动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发展合力。

(三)落实领导挂点。完善帮扶联系人制度,为骨干企业贴身定制服务。市、区主要领导挂点,定期深入骨干企业一线跟踪服务,认真听取企业反映诉求,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跟踪监测。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年产值、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列为年度市重点培育企业,享受相应政策支持。落实每季度重点培育企业跟踪监测工作,做好企业发展形势分析、研判、预测和预警工作,协助企业应对和调整做强做大发展战略,确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得到及时反映和解决。

(五)建立工作台账。各区、各责任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建立推动骨干企业做强做大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台账以及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台账,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台账报佛山市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六)建立督查考评机制。每年制定实施大型骨干企业任务分解表和后备骨干企业任务分解表,确保任务完成。各区每季度向佛山市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每半年对工作任务的完成进度及存在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佛山市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佛山市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底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和市府办公室督查和信息公开室等部门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和现场抽查核实工作,按照骨干企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对各区实行目标责任考核。

佛府函〔201316号文和佛府函〔201317号文中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有效,请各区认真研究,抓紧落实。与本工作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工作方案为准。

附件:1.佛山市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任务表(20162020年)

2.佛山市重点培育超百亿大型骨干企业目标名单(20162018年)

3.佛山市2016年后备骨干企业培育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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