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获悉,禅城将出台科技创新团队扶持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拟为科技创新团队提供最高50万元的项目启动扶持资金,以及最高3000万元的重大项目扶持资金。
由区经科局牵头起草的《佛山市禅城区“通济英才”工程·科技创新团队扶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佛山市禅城区“通济英才”工程·科技创新团队扶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区经科局表示,该政策的制定,旨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促进智能制造、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生命健康、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发展,引进一批国内外技术研发前沿、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团队。
根据政策,禅城将设立“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启动扶持资金”(下称“启动扶持资金”)和“科技创新团队重大项目扶持资金”(下称“重大项目扶持资金”)。申报的科技创新团队需符合多个条件,如研究方向符合禅城区产业发展要求、团队核心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占50%以上等。其中,承载单位是扶持的主体,指为实施团队项目单独或与禅城区现有企业合作在禅城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需按相关规定进行注册才能获得财政资金扶持。
启动扶持资金,根据对团队项目的评分,分为A、B、C三类,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扶持经费。启动扶持资金仅限于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和购买仪器设备使用,且须在两年内使用完毕。启动扶持资金采取随时申报,根据申报数量集中评审的方式,原则上每月评审一次。
重大项目扶持资金,根据相关要求分为A、B、C、D四类,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扶持经费。科技创新团队及承载单位必须保障,自筹经费投入不低于该项目所获得的市、区财政资助金额总和。可根据区经科局的年度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