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也把许多思考和建议带到了会议现场。
全国人大代表、佛山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兼环保工程师苏荣欢常年在基层一线工作。他建议通过企业晋升加薪、政府补贴等方法提高农民工主动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把“要我培训”变为“我要培训”,引导农民工树立“知识改变命运,技能成就梦想”的市场化就业意识。同时,通过政府主导、企业配合,在企业中选出更多具备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的工人,并对其为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给予肯定和待遇奖励,让企业成为弘扬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的发源地。”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列进说:“佛山是民营经济大市,民营企业众多。除了为企业减负外,我还注意到这次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首次提出要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他认为,在制订涉企政策时建立起征求企业家意见的制度,能更好保护企业家利益,从而激发企业家的精神,这让企业家备受鼓舞。
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孙建国最为关注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的“平安中国建设”。“在佛山,公安机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问题,着力打造数据警务、建设智慧公安,开展了一个又一个专项行动,全市刑事警情近年来持续大幅下降。”孙建国希望,佛山能够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印象尤为深刻。结合自己曾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实际,她认为佛山在建设法治政府上走在了前列。
全国人大代表、佛山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兼环保工程师苏荣欢:
建议建立技能培训需求大数据 制定精准培训内容及计划
“能够成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十分激动。今年我带来的两个建议都是与农民工有关的。”苏荣欢表示,赴京前他曾经到基层进行调研,了解到农民工群体最为关注收入与子女教育的问题。
“收入的增加应该通过提高技能素质而实现,因此我提出《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的建议》。”苏荣欢调研发现,目前农民工群体大、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少,随着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农民工素质的提高显得格外重要。
为此,苏荣欢建议,政府要加大对技能培训的宣传力度和组织力度,提高农民工对技能培训的认知程度和对农民工技能培训必要性的认识。同时,政府和企业等相关部门可通过强化激励机制的方式,提高技术工人地位和收入,让农民工愿意学技术。
“比如,通过企业晋升加薪、政府补贴等方法提高农民工主动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其内在需求,把‘要我培训’变为‘我要培训’。引导农民工树立‘知识改变命运,技能成就梦想’的市场化就业意识,积极参加技能培训。”苏荣欢说。
他还建议人社部门与企业建立员工技能培训需求大数据,分析农民工培训需求,对其技能培训主要结合本职工作,制定精准的适合农民工及企业发展的培训内容和计划。
同时,苏荣欢认为,政府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普及技能培训知识,建立技术专家团队,开发各种技能题库,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传播,使农民工能通过更多的手段获取技能知识,提高其综合素质。
“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学习欲望强的特点,可以为这部分群体提供更多的关注和帮助。”苏荣欢认为,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将为我国从制造大国走向制造强国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还有3个月,苏荣欢在柯维光电有限公司工作就满10年。10年里,他从普通工人一步步成长为质量管理部经理。
“如果喜欢一件事,就要坚持去做,即使遇到困难也不能退缩。”今年苏荣欢还提出了《关于组建工匠、劳模群体智库,系统传播工匠、劳模精神的建议》,他认为,当前的经济发展,需要大量具有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为此,他建议通过政府主导、企业配合,在企业中选出具备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的工人,并对其为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给予肯定和待遇奖励。
“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需要言传身教,要做好‘传帮带’,不仅需要理论教育,更多的是实践和理念的传承,要手把手地教,工匠精神与劳模精神并轨培养,技能与精神并轨培养,让企业成为弘扬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的发源地和孵化基地。”苏荣欢说。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列进:
期待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
吴列进是佛山本土的金融专家,现担任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盛达”)董事长,首次履职全国人大代表,他最关注的是中小微企业发展及金融改革等方面的问题。
“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标达标,弘扬工匠精神,来一场中国制造的品质革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段话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对佛山来讲,这具有非常强的指引性。”吴列进认为,佛山以制造业为主,工业生产值排全国第六位,在提升产品品质方面,佛山其实已经先行一步,提倡工匠精神,推动“品质革命”。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对佛山未来发展有更好的推动作用。
同时,中盈盛达是一家专注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系统化投融资服务的上市公司,吴列进也非常关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企业的支持。此次政府工作报告明确,2018年我国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聚力发展。
吴列进清楚地记得两个数据,“2018年,我国将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多亿元,并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在他看来,这大大鼓励了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创新以及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家对未来的信心。
“佛山是民营经济大市,有着众多的民营企业,除了为企业减负外,我还注意到这次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首次提出要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吴列进对此印象深刻。他认为,在制订涉企政策时建立起征求企业家意见的制度,能更好保护企业家利益,从而激发企业家的精神,让企业家备受鼓舞。
更让深耕普惠金融领域接近20年的吴列进感到惊喜的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了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而这次他带进京的其中一份建议,就是《关于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尽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建议》。
在建议中,吴列进提出,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后,再由有条件的省、市、县/区政府设立地方担保基金,鼓励优质且有意愿、有条件的银行、再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共同出资参与,由此构建国家和各级地方担保基金联动,并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层次风险共担机制。
吴列进介绍,这一机制的建立,能重点解决融资担保行业当前在增信、分险、风险补偿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通过各方共同承担风险,形成合力产生协同效应,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真正发挥融资担保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作用,从而更好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孙建国:
建议非致命性抓捕器成警察“标配” 在全国范围推广
第一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孙建国直言非常激动。作为一名基层民警,孙建国从警15年,曾获诸多殊荣。他还曾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荣获联合国维和勋章、中国维和警察奖章。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深感责任重大,我必须更好地履行职责。”孙建国表示,第一次参加全国“两会”,他没有提交书面的建议。在会场,孙建国从自己的职业出发,建议将非致命性脉冲电波抓捕器(电击枪)列入《警械和武器条例》武器范畴并进行推广使用。
“脉冲电波抓捕器是瞬间制停的非致命武器,对人体损伤极其轻微,即使对方有心脏病,安装了起搏器也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可以瞬间完成对违法犯罪嫌疑对象的制服,且原理上不会造成该目标的生命危险。”孙建国表示,国内多地警方开始探索使用非致命性脉冲电波抓捕器(电击枪),未来希望能作为民警“标配”,在全国范围推广。
对于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内容,孙建国最关心“平安中国”建设。“我是一名公安民警,对于‘安全’二字,我格外关注。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传销等突出问题,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这些举措事关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百姓安全感的提升。”
孙建国表示,他在基层时刻感受着总体国家安全观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深刻变化。打击犯罪的本领越来越强了,治安防控体系越来越严密了,特别是通过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等一系列举措,公安队伍始终在行动,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在佛山,公安机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问题,着力打造数据警务、建设智慧公安,开展了一个又一个专项行动,全市刑事警情近年来持续大幅下降。”孙建国表示,广东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前列,广东要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他将尽己所能为“平安广东”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回到工作岗位后,我将继续奋力去做一名有责任、有担当的人民警察,并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推动公安队伍成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支撑。”孙建国希望能把“两会”的精神传达给家乡的同事与朋友,大家一起奋力把佛山建成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为“平安广东”“平安中国”的建设作出贡献。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
建议明确集体用地最高租赁年限 进一步激发农村集体经济活力
“政府工作报告中,我最为关注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两方面内容。”黎霞说。
黎霞曾担任佛山部分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对佛山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较为了解。“在建设法治政府上,佛山走在前列。比如佛山在多年前就已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的行政决策和决定等进行法律审查,大大提高了各部门的法治意识。”
作为来自法律界的代表,黎霞尤其关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的法律问题,并提出了《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租赁年限 进一步激活农村集体经济活力的建议》。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需求。”黎霞说。
她发现,虽然最新公布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国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但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租赁年限作出规定。
黎霞认为,一些投资者可能会因此放弃对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或即使租赁集体建设用地,但对于租赁集体建设用地的投资规模也会趋于保守。
此外,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期满后,投资者在租赁土地上的构建物,往往无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投资者所有的投资回报基本依赖于租赁期限内的使用。在租赁期限过短的情形下,高端的、大规模的投资将难以保障其回报。
“这不仅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招商引资造成不利影响,还会由于引进的产业较为低端、投资规模小,而带来环保、消防、卫生等系列问题。”黎霞说。
她建议,在法律层面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租赁年限。“这将有利于促进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一步激发农村集体经济的活力,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黎霞说。